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医保审核1名
二、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临床医学类、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长兴县兴国商务楼3号楼1504室
联系电话:6175015
提供报名材料:《长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县医疗保障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572—6175015。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