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南江县国有企业业务发展需求,充实国企人才力量,提高国企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资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资料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国企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心健康,能胜任国企工作;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南江县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条件;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12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员工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南江县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1.投递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投递资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版本通过网络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966454854@qq.com,文件标题:应聘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
(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见附件);
②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工作证明、社保记录);
⑥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料投递后,由县国资监管局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对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本人到南江县红塔大厦20楼会议室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蓝底)、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业(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工作证明、社保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业绩的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遗漏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风险管控、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及职业操守等方面。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的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为考察对象。由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相关企业共同组成考察组,派遣专人前往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了解其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资格。
(六)聘用
1.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按招聘国企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国企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6个月,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国企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活动严格按照《南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县国资监管局、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cnj.gov.cn/)、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乐业南江”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二)招聘后续如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的,将提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cnj.gov.cn/)、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乐业南江”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报考者需持续关注并对应做好安排。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黎先生:1858315679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监督举报电话:
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827-8266227
纪委监委驻县国资监管局纪检监察组:0827-8226993
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